近日,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分宜發電廠2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變更的批復。同意將第三條建設2x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機組變更為建設2x1000MW超超臨界一次再熱燃煤機組,第六條動態投資78.86億元,其中資本金為15.77億元變更為動態投資74.6億元,其中資本金為14.92億元,詳情如下:
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分宜發電廠2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變更的批復
新余市發展改革委,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:
報來《新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懇請對國家電投分宜發電廠2x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》(余發改文〔2024〕10號)、《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國家電投分宜發電廠2x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》(國家電投江西規劃〔2024〕6號)及有關材料收悉。根據《行政許可法》《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》,我委委托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完成了國家電投分宜發電廠2x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(2209-360000-04-01-952694)核準變更的評估。綜合考慮評估意見,同意將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分宜發電廠2x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》(贛發改能源〔2022〕1005號)第三條建設2x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機組變更為建設2x1000MW超超臨界一次再熱燃煤機組,第六條動態投資78.86億元,其中資本金為15.77億元變更為動態投資74.6億元,其中資本金為14.92億元,其他事項不變。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分宜發電廠2x1000MW機組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》(贛發改能源〔2022〕1005號)繼續有效。
2024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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